据中新网报道,李毅中认为,对外投资,特别是在“一带一路”中大概有四个方面的风险:第一是社会安全风险,第二是经济法律、法规和制度风险,第三是资金、技术和市场风险,第四是文化融合及机构整合的风险。企业不应该盲目地并购、投资,对当地的资源、市场、区位、交通、技术标准、社会环境等要了解清楚。同时企业选定项目应该是自己的主业、强项,要注意技术的先进性,更要注意它的实用性和可靠性。在化解文化融合及机构整合的风险方面,企业并购项目前后要制定比较完美的整合计划,包括机构、人员、技术、装备,既要有进步,又要有改革,同时也不能操之过急。防范上述风险光靠企业努力是不够的,政府要更好地发挥作用。
摘自 工控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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